一、总则
(一) 编制目的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发生在学院范围内的动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危害,指导和规范生物安全工作,保障工作人员的健康和安全,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订本应急预案。
(二) 编制依据
本应急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实验动物寄生虫学等级及监测》、《实验动物微生物学等级及监测》、《实验动物环境及设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和《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相关预案,并结合学院实际情况而制定。
(三) 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依法规范、科学防控;专人负责、部门配合;强化监测、综合治理;快速反应、有效处置的原则。
(四) 突发实验动物生物安全事故分级
根据发生事故的实验室地点、病型、例数、流行范围和趋势及危害程度,将实验动物生物安全事故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和一般(Ⅲ级)三级。
1、特别重大实验动物生物安全事故 (Ⅰ级)
⑴ 实验室动物发生人兽共患传染病,并有扩散趋势;
⑵ 相关联的实验技术人员或工作人员受到感染并确诊;
⑶ 发生人兽共患传染病疑似或发病动物丢失事件。
2、重大实验动物生物安全事故(Ⅱ级)
⑴ 在1实验室内发生1例以上动物烈性传染病;
⑵ 发生烈性传染病疑似或发病动物丢失事件。
3、一般实验动物生物安全事故 (Ⅲ级)
⑴ 在1实验室内发生一般动物传染病;
⑵ 发生一般传染病疑似或发病动物丢失事件。
(五)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实验动物严重损失和严重损害工作人员健康的实验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理工作。
二、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一) 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按照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工作原则,成立实验动物突发生物安全事故应急小组(下称“应急小组”),负责该预案的启动和实施,负责组织学院动物实验室突发生物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小组成员组成如下:
组 长:朱家勇
副组长: 江 涛
成 员:张泽鸿 连建华 张德志 梁生旺 李红枝
杨 翌 黄树林 陈 垦 高永清 党丽娟
房志坚 王丽京
联络员:曾昭智 张锦红
应急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实验动物中心,负责日常各项具体工作,由实验动物中心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
(二) 应急小组各成员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组长:负责预案启动、紧急决策、总协调指挥、全面部署。
副组长:负责小组内部及与其他部门之间的协调沟通;负责制定动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办法;建立规章制度和实验室操作规范;当突发事件发生时,在领导小组的指挥下组织实施全面的应急工作,及时向组长通报情况。
各成员负责对所在部门的各类动物实验室安全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各项生物安全应急处置工作,将责任和措施落实到位。
三、监测及管理
积极预防和严格管理是减少突发实验动物生物安全事故的发生及减少事故损失的根本途径。
(一) 积极预防
1、积极做好动物实验及相关人员的生物安全培训,要求从业人员工作前通过动物实验标准操作规程的培训,并确保全体工作人员通过急救培训,掌握紧急医学处理措施;
2、日常工作严格按照标准操作规程执行;
3、工作人员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免疫接种;
4、定期检查应急装备是否正常使用,实验设备使用后,需进行除污、消毒和定期维护工作,废弃物应根据《广东药学院实验动物尸体及废弃物无害化处理》进行处理。
(二) 严格管理
对区域内工作人员强调安全操作行为,严格遵守国家生物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生物安全规定的标准操作规程操作。
四、事故报告与应急处置预案的启动
(一) 事故报告
1、开展动物实验研究的负责人是事故的责任报告人。
2、责任报告人在实验过程中发现疑似动物病例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向实验动物中心负责人或联络员报告;在判定疫情后,立即上报组长。
3、报告内容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发病的动物种类和品种、动物来源、临床症状、发病数量、死亡数量、人员感染情况、已采取的控制措施、报告的部门和个人、联系方式等。
4、发生实验动物生物安全事故,应急小组组长在接到通知或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五、应急反应
实验动物生物安全事故发生后,现场的工作人员应立即将有关情况通知应急小组组长或联络员;应急小组组长接到报告后启动应急预案,通知应急小组成员第一时间赶往现场,同时立即报学院实验动物管理委员会;小组成员到达现场后,对现场进行事故的调查和评估,按实际情况及自己工作职责进行应急处置;对潜在重大生物危害性气溶胶的释出(在生物安全柜以外),为迅速减少其污染浓度,在保证规定的压力值条件下,可增加换气次数;现场人员要对污染空间进行消毒;在消毒后,所有现场人员立即有序撤离相关污染区域,进行体表消毒和淋浴,封闭实验室;任何现场暴露人员都应接受医学咨询和隔离观察,并采取适当的预防治疗措施;为了让气溶胶被排走和较大的粒子沉降,至少1小时内不能有人进入房间;如果实验室没有中央空调排风系统,需要推迟24小时后进入,同时应当张贴“禁止进入”的标志;封闭24小时后,按规定进行善后处理。
发生传染病流行时,应对饲养室和实验室内外环境要采取严格的消毒、杀虫、灭鼠措施,同时要封锁、隔离整个区域;解除隔离时应当经消毒、杀虫、灭鼠处理。发生实验动物烈性传染病时,要立即向学院实验动物管理委员会报告,并视具体情况立即采取相应的措施;发生人畜共患病时,除立即报学院实验动物管理委员会外,还必须立即报当地卫生防疫部门,采取紧急措施,防止疫情蔓延;对于疑似病人和接触者进行入院观察;对于事件中的高暴露人群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预防性服药、留检、医学观察或隔离;在可能波及的范围内,开展疑似病例的搜索,开展传染源、传播途径及暴露因素的调查。
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事件当事人和部门负责人写出事故经过和危险评价报告呈组长,并记录归档;任何现场暴露人员都应接受医学咨询和隔离观察,并采取有适当的预防治疗措施;应急小组立即与人员家长、家属进行联系,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
小组组长在此过程中对学院实验动物管理委员和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做进程报告,包括事件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件原因或可能因素,已经或准备采取的整改措施,同时对首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
六、后期处置
(一) 善后处置
对事故点的生物样品迅速销毁,场所、废弃物、设施进行彻底反复消毒;组织专家查清原因;对周围一定范围内的动物、环境进行监控,直至解除封锁;对感染人群或疑感染人群进行强制隔离观察。
(二) 调查总结
事故发生后对事故原因进行详细调查,做出书面总结,认真吸取经验,修改完善标准操作规程,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做好防范工作。
事件处理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应急小组组长向学院实验动物管理委员会和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做结案报告。包括事件的基本情况、事件产生的原因、应急处置过程中各阶段采取的主要措施及其功效、处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并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七、疫情的解除
(一) 如查明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是由于细菌毒素或传染性较差的病原体引起的危害较小的污染,经实验室消毒处理后即可解除封锁,但对感染者必须加强治疗和必要的限制。
(二) 如查明生物污染或泄漏是由于人兽共患传染病或动物烈性传染病时,应继续封锁,并应将封锁区分为若干个大小封锁圈,各封锁圈之间应完全隔离开来,对病人进行隔离治疗,对受感染者及病人密切接触者进行隔离留验。
(三) 解除封锁的条件是对污染区或疫区进行必要的卫生处理,如对病原体进行彻底的消毒或扑灭;根据情况进行了必要的杀虫、灭鼠;对小隔离区进行终末消毒,并从最后一例病人算起,经过一个最长潜伏期仍无新的病人发生,报请批准封锁的主管部门解除封锁。
八、预案的制订
本预案由实验动物中心制订,并定期进行评估,根据实验动物工作形势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更新、修订和补充。
九、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实验动物中心负责解释。
十、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